本报讯近日,省总工会联合省财政厅对《陕西省省部级劳模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社〔2015〕54号)进行了修订,从2019年起,我省省部级劳模“两节”慰问金由过去的每人500元增长至每人1000元。这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心关爱劳模的重要举措。通过提高劳模慰问金标准,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模、关爱劳模的浓厚氛围,凝聚广大职工智慧为全省追赶超越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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