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现象依然存在 仍有餐饮企业强制收取消毒碗筷使用费
部分法律规定缘何会遭遇执行难?
行人过马路无视红灯,公交地铁上的“老幼病残专座”坐满了年轻人,子女常年不曾探视父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让很多人习以为常。缘何一些法律规定面临“执行难”?
一些规定未被遵守
2018年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吴大爷拉着小孙子要过马路,被协管员挡住了。吴大爷满脸不快,当身边陆陆续续来了七八个人的时候,他拉着小孙子朝着马路对面一路小跑,“走,快走”。
后面的人看吴大爷这般,很快一拥而上过马路。协管员连忙劝导,但无人在意。
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交通痼疾。如果要进行查处,一个路口至少要安排8名交警,但这样就会耽误很多其他工作。“唯一的办法,还是要通过积极的宣传和相应的严格处罚,让行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而对于处罚,交警也有苦衷:“乱穿马路危及生命安全,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这个罚款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如果好几个人同时违法,罚谁不罚谁难度很大。如果要对所有人进行处罚,警力明显不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上述让执法人员头痛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个案。
北京市民朱毅告诉记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许多餐馆都推出包装好的消毒碗碟餐具,使用一次加收一两块钱。然而,监管部门早就明确规定,餐饮企业给顾客提供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义务和责任,餐具消毒费应该包括在经营成本中,不应再向消费者转嫁。
有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认为,餐饮业强制使用消毒碗筷的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很多消费者觉得权利受到侵犯,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小、维权成本高而不愿意投诉举报。而要监管人员主动地挨家挨户去查,人力、精力根本无法做到。
有的规则需要完善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1999年春晚,陈红的一首《常回家看看》,唱醉了天下父母和儿女的心。
有法律人士说,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但生活中我们习以为常的很多行为,其中就有可能触犯了法律。“如果一年未曾与父母相见,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了。这已经不单是道德劝告,更是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身为守法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有专家认为,从法理上讲,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是任何法律规范在逻辑上必须具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发点是极其良善的,在实施中之所以遭遇尴尬,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儿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却对违法行为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
北京市民徐智慧告诉记者,没有法律的制裁规定,违法人员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处罚。制定的规则没有法律的保障,就会影响在实际中的贯彻执行。比如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事实上专座不“专”,谁都可以坐,也没有人管。
徐智慧记得有一次上车后,让4岁的小女儿婷婷扶着栏杆。她发现,坐在专座上的几名年轻人视而不见,而车厢内正播放着“有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时,请您主动让个座,谢谢合作”。
记者调查发现,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经常被年轻人占着,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哪些座位是为特殊乘客准备的专座。这些“老幼病残孕”专座,几乎成了摆设。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一些明文制定的规则,由于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除了市民不在意外,有些执法机关也不以为然。
制定规则需让人看明白
有金融人士告诉记者,使用手机支付不仅方便快捷,同时还能享受一些优惠。因此,部分线下商家就取消了现金付款方式,只接受支付宝和微信付款。“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拒收人民币。然而,拒收人民币该到哪里投诉?拒收人民币有哪些法律后果?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有专家认为,目前的确存在不少人没有遵纪守法好习惯这一问题。可是,在一些情况下,也实在是因为一些规定不合理。
2018年10月29日,武汉律师陈勇买了深圳北到桂林的高铁票,票上显示在10号检票口进站。临上车前,陈勇忽然发现检票口换到了3号。陈勇赶到3号检票口时,被检票员拦住了,“开车前5分钟停止检票”。
陈勇认为,开车前5分钟停止检票的规则的合理性有待商榷。为什么是5分钟而不是3分钟或者8分钟?有的小站,也许提前2分钟停止检票也来得及,有些是大站,可能提前5分钟检票还担心赶不上。
记者采访得知,类似这种引人质疑的规则还有不少。
有专家认为,“制定的规则应该让公众看得懂。只有把规则讲明白,公众才能信得过,也才能用得上”。(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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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过马路无视红灯,公交地铁上的“老幼病残专座”坐满了年轻人,子女常年不曾探视父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违法违规行为,已经让很多人习以为常。缘何一些法律规定面临“执行难”?
一些规定未被遵守
2018年10月11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吴大爷拉着小孙子要过马路,被协管员挡住了。吴大爷满脸不快,当身边陆陆续续来了七八个人的时候,他拉着小孙子朝着马路对面一路小跑,“走,快走”。
后面的人看吴大爷这般,很快一拥而上过马路。协管员连忙劝导,但无人在意。
执勤交警告诉记者,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已成交通痼疾。如果要进行查处,一个路口至少要安排8名交警,但这样就会耽误很多其他工作。“唯一的办法,还是要通过积极的宣传和相应的严格处罚,让行人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而对于处罚,交警也有苦衷:“乱穿马路危及生命安全,很多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但这个罚款根本起不到威慑作用。如果好几个人同时违法,罚谁不罚谁难度很大。如果要对所有人进行处罚,警力明显不够。”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类似上述让执法人员头痛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个案。
北京市民朱毅告诉记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许多餐馆都推出包装好的消毒碗碟餐具,使用一次加收一两块钱。然而,监管部门早就明确规定,餐饮企业给顾客提供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是义务和责任,餐具消毒费应该包括在经营成本中,不应再向消费者转嫁。
有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认为,餐饮业强制使用消毒碗筷的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很多消费者觉得权利受到侵犯,但因为涉及金额较小、维权成本高而不愿意投诉举报。而要监管人员主动地挨家挨户去查,人力、精力根本无法做到。
有的规则需要完善
“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1999年春晚,陈红的一首《常回家看看》,唱醉了天下父母和儿女的心。
有法律人士说,绝大部分人都认为自己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不会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但生活中我们习以为常的很多行为,其中就有可能触犯了法律。“如果一年未曾与父母相见,很少有人意识到自己已经违法了。这已经不单是道德劝告,更是在依法治国背景下,身为守法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有专家认为,从法理上讲,假定、处理、制裁三个要素,是任何法律规范在逻辑上必须具备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出发点是极其良善的,在实施中之所以遭遇尴尬,是因为法律虽然规定了儿女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却对违法行为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
北京市民徐智慧告诉记者,没有法律的制裁规定,违法人员就不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和处罚。制定的规则没有法律的保障,就会影响在实际中的贯彻执行。比如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事实上专座不“专”,谁都可以坐,也没有人管。
徐智慧记得有一次上车后,让4岁的小女儿婷婷扶着栏杆。她发现,坐在专座上的几名年轻人视而不见,而车厢内正播放着“有老幼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乘客时,请您主动让个座,谢谢合作”。
记者调查发现,公交车上的“老幼病残孕”专座经常被年轻人占着,很多人甚至不知道哪些座位是为特殊乘客准备的专座。这些“老幼病残孕”专座,几乎成了摆设。
记者采访发现,对于一些明文制定的规则,由于没有相应的制裁规定,除了市民不在意外,有些执法机关也不以为然。
制定规则需让人看明白
有金融人士告诉记者,使用手机支付不仅方便快捷,同时还能享受一些优惠。因此,部分线下商家就取消了现金付款方式,只接受支付宝和微信付款。“其实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拒收人民币。然而,拒收人民币该到哪里投诉?拒收人民币有哪些法律后果?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有专家认为,目前的确存在不少人没有遵纪守法好习惯这一问题。可是,在一些情况下,也实在是因为一些规定不合理。
2018年10月29日,武汉律师陈勇买了深圳北到桂林的高铁票,票上显示在10号检票口进站。临上车前,陈勇忽然发现检票口换到了3号。陈勇赶到3号检票口时,被检票员拦住了,“开车前5分钟停止检票”。
陈勇认为,开车前5分钟停止检票的规则的合理性有待商榷。为什么是5分钟而不是3分钟或者8分钟?有的小站,也许提前2分钟停止检票也来得及,有些是大站,可能提前5分钟检票还担心赶不上。
记者采访得知,类似这种引人质疑的规则还有不少。
有专家认为,“制定的规则应该让公众看得懂。只有把规则讲明白,公众才能信得过,也才能用得上”。(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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