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探亲假么?您休过探亲假么?这些年,随着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执行,实行了37年的探亲假似乎被公众淡忘,一些年轻人甚至没有听过单位有探亲假,更谈不上享受这一福利——
探亲假:一项几乎被遗忘的职工福利
什么是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简称《探亲规定》)这样规定,符合探亲假规定的职工和个人在探望配偶时,每年给予一次时长为30天的假期。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为每次20天,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两年45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时长为20天的探亲假。
普惠——探亲假享受带薪等福利
小陈是西安东郊一央企职工,前不久,大学同学小惠作为军属,享受了20天的探亲假。家住东北黑龙江的她也希望休探亲假,却被单位人事部门以生产任务紧张而回绝。
谁可以享有探亲假?1981年起执行的《探亲规定》明确,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工资是按照标准工资进行发放。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由单位承担,已婚员工超过工资30%的由个人承担,在30%以内的由单位承担。
《探亲规定》明确,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均可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并没有被废止,依旧有效,但请假需要单位审批!”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说,2014年出台的陕西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实施细则(简称《陕西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照常发给本人的标准工资和固定收入、保留工资、副食补贴。
“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主要是指非公企业暂时不享受该政策。”孙冬松补充说,《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等假期。
目前,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按特殊规定执行,而有寒暑假的教职工一般不享受探亲假。
规定——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小刘是西安市高新区一家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工作5年了,从来没有享受过探亲假,单位人事部门的理由是职工有带薪年休假,视同探亲假,不再另行批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然而,《劳动法》等法律并未提及探亲假,只是在《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等规章中有要求。
“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孙冬松说,2008年起执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有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探亲假是一项职工福利,企业工会应该积极维护职工这项权益。”省总工会公职律师张玉林说,探亲假期和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等,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焦点——假期不回家探望是否违规
在我省一外企工作的小李向公司请探亲假获得批准,但他并没有回家探望,而是带父母去三亚旅游。公司得知后,认为小李以探亲假之名行旅游之实,明显有违诚信,按旷工处理。对此,小宋觉得很委屈。
探亲假休假形式和地点有哪些规定?《陕西实施细则》规定,探亲的地点,以所探亲属户口所在地为准。而对休假的形式,目前国务院和我省并无详细的规定。
探亲假能不能带亲属外出旅游?如果休20天探亲假,前5天回家探亲,后15天外出旅游算不算滥用探亲假?目前,这确实是一个比较难把握和解决的问题。
西安桃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雄认为,探亲假的主要目的在于与父母和配偶的团聚,对团聚的形式、地点不宜限制过多。正常情况下,休探亲假应当回到被探访亲属的居住地,但与父母或配偶共同外出旅游等方式也应被许可。
困惑——离家多远才有资格休假
四川小伙罗宇是我省某政府机关公务员,4年前结婚时,他按规定休过一次探亲假。今年,他计划再次休假,可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他,高铁4小时可抵达成都,距离太短,不符合休假的条件。
《探亲规定》明确,为了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国务院《探亲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陕西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过100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加探亲假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那么距离多远才能享受探亲假?目前,国务院和我省相关规定并没有详细规定。《陕西实施细则》只是规定家住市郊区或毗邻市、县的职工,因交通不便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具体里程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便利了,探亲假可否取消?能不能就与年休假合并?杨雄说,如今,青壮年就业半径越来越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加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难得的探亲假可以在时间上保证子女能“常回家看看”,能团圆尽孝心。因此,不仅不能废止,还应与时俱进,细化细则,让更多劳动者享受这一带薪休假福利。□本报记者薛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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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探亲假?《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简称《探亲规定》)这样规定,符合探亲假规定的职工和个人在探望配偶时,每年给予一次时长为30天的假期。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为每次20天,也可以依据实际情况进行两年45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时长为20天的探亲假。
普惠——探亲假享受带薪等福利
小陈是西安东郊一央企职工,前不久,大学同学小惠作为军属,享受了20天的探亲假。家住东北黑龙江的她也希望休探亲假,却被单位人事部门以生产任务紧张而回绝。
谁可以享有探亲假?1981年起执行的《探亲规定》明确,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享受探亲假。探亲假期间,工资是按照标准工资进行发放。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由单位承担,已婚员工超过工资30%的由个人承担,在30%以内的由单位承担。
《探亲规定》明确,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均可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待遇。
“探亲假并没有被废止,依旧有效,但请假需要单位审批!”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冬松说,2014年出台的陕西省《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实施细则(简称《陕西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照常发给本人的标准工资和固定收入、保留工资、副食补贴。
“不实行探亲制度的配偶,主要是指非公企业暂时不享受该政策。”孙冬松补充说,《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也明确规定,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等假期。
目前,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其探亲待遇按特殊规定执行,而有寒暑假的教职工一般不享受探亲假。
规定——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小刘是西安市高新区一家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工作5年了,从来没有享受过探亲假,单位人事部门的理由是职工有带薪年休假,视同探亲假,不再另行批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然而,《劳动法》等法律并未提及探亲假,只是在《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等规章中有要求。
“探亲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孙冬松说,2008年起执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有探亲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探亲假是一项职工福利,企业工会应该积极维护职工这项权益。”省总工会公职律师张玉林说,探亲假期和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等,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焦点——假期不回家探望是否违规
在我省一外企工作的小李向公司请探亲假获得批准,但他并没有回家探望,而是带父母去三亚旅游。公司得知后,认为小李以探亲假之名行旅游之实,明显有违诚信,按旷工处理。对此,小宋觉得很委屈。
探亲假休假形式和地点有哪些规定?《陕西实施细则》规定,探亲的地点,以所探亲属户口所在地为准。而对休假的形式,目前国务院和我省并无详细的规定。
探亲假能不能带亲属外出旅游?如果休20天探亲假,前5天回家探亲,后15天外出旅游算不算滥用探亲假?目前,这确实是一个比较难把握和解决的问题。
西安桃园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雄认为,探亲假的主要目的在于与父母和配偶的团聚,对团聚的形式、地点不宜限制过多。正常情况下,休探亲假应当回到被探访亲属的居住地,但与父母或配偶共同外出旅游等方式也应被许可。
困惑——离家多远才有资格休假
四川小伙罗宇是我省某政府机关公务员,4年前结婚时,他按规定休过一次探亲假。今年,他计划再次休假,可单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他,高铁4小时可抵达成都,距离太短,不符合休假的条件。
《探亲规定》明确,为了适当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国务院《探亲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所称的“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陕西实施细则》明确,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职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过100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加探亲假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那么距离多远才能享受探亲假?目前,国务院和我省相关规定并没有详细规定。《陕西实施细则》只是规定家住市郊区或毗邻市、县的职工,因交通不便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待遇,具体里程由各市、县人民政府规定。
交通便利了,探亲假可否取消?能不能就与年休假合并?杨雄说,如今,青壮年就业半径越来越大,离家的距离越来越远。加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难得的探亲假可以在时间上保证子女能“常回家看看”,能团圆尽孝心。因此,不仅不能废止,还应与时俱进,细化细则,让更多劳动者享受这一带薪休假福利。□本报记者薛生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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