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莎士比亚遗嘱看英国乡绅的兴起
莎士比亚遗嘱一页
莎士比亚遗嘱手稿发现于1747年,此后便成为研究这位大文豪生平最重要的档案之一。该遗嘱于莎翁去世前一个月订立,所署时间为1616年3月25日,共3页,详细记载了家产分配情况,继承人主要是他的妻子、两个女儿、妹妹等家庭成员,但不少朋友以及当地穷人也从中受益。由于记载翔实、涉及人物众多,学者们往往借此研究莎士比亚的家庭以及人际关系。除此之外,该遗嘱作为一则重要的经济社会文献,既反映了莎翁临终前的财富状况,展现了其一生的奋斗成果,又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乡绅的兴起。
遗嘱正文开头说:“我,来自沃里克郡阿文河畔斯特拉福镇的绅士威廉·莎士比亚……订立本人的最后遗嘱如下”,可知莎翁的身份是绅士,在当时属于乡绅地主阶层。成为乡绅的前提是富有,特别是拥有大量土地,这一点从遗嘱记载来看莎士比亚完全具备。
该遗嘱提及的莎士比亚财产可分两类:不动产与动产。其中不动产几乎全由大女儿苏珊娜·霍尔继承,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房产,包括斯特拉福镇的“新地”庄园与亨利街上的两座房子,以及位于伦敦的一座房子,共计四套。二是土地,据遗嘱记载包括“沃里克郡斯特拉福镇、老斯特拉福村、毕肖普顿村与威尔康姆村(等多处)……我的所有谷仓、马棚、果园、花园、土地”,可知其数量不少。参考其他文献,我们还可以大致估算这批土地的价值。据一份档案记载,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在1596年拥有价值500英镑的土地,这些土地在约翰于1601年去世后应该由长子莎士比亚继承。又据一份土地交易档案记载,遗嘱提到的老斯特拉福等三个村子的土地是莎士比亚在1605年斥资440英镑购得,这是他一生中最大规模的投资活动。由此计算,这些土地的价值应该达到940英镑,加上房产,所有不动产的总价值达1140英镑。
动产分为物品和现金两部分,其中家具、衣物、餐具等主要分配给家人:妻子得到“我次好的床,连同家具”,妹妹乔·哈特、二女儿朱迪思等各有所得,而主要部分“我所有剩余的各类物品、租契、餐具、珠宝与家居用品”留给长女苏珊娜。文件并未标明这些物品的价值,不过就提及物品的数量及其丰富程度来看,亦价值不菲。动产的现金部分在文件中有明确的价值记录,绝大多数由二女儿继承,共计300英镑。另外,妹妹得到20英镑,她的三个儿子每人5英镑;好友托马斯·拉塞尔、弗朗西斯·柯林斯等10人获得20先令至13英镑6先令8便士等数额现金不等;斯特拉福的穷人也得到10英镑。遗嘱提及的所有现金总数累计373英镑13先令4便士。
作为乡绅的莎士比亚不仅“多金”,而且“位尊”,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绅士”称号,后者生前从官方获得这一荣誉。不过,对于莎士比亚来说,乡绅地位的获得并不容易,这经过其家族至少两代人的艰苦奋斗。其父约翰本是农夫之子,年轻时迁居斯特拉福镇,通过个人努力成为当地有名的商人,并迎娶绅士之女,在1564年生下莎士比亚。他还积极担任市镇公职,甚至曾担任该镇镇长。在积累了相当程度的财富与社会影响力之后,约翰于1576年前后尝试向官方纹章院申请家族徽章,这是当时新富人士获得国家认可、成为乡绅的通常方法。可惜此时约翰生意失败并丢掉公职,甚至不得已四处举债、抵押地产,申请事宜因而告吹,家族振兴大业功亏一篑。这一使命落在了长子莎士比亚肩上。年轻的莎士比亚因家道中落,不得已背井离乡远赴伦敦闯荡,经过多年努力,在首都戏剧行业大获成功,赚取大量财富。据学者研究,莎士比亚在事业高峰期的1595-1610年,平均年收入至少有200英镑,使得家族的经济状况迅速改观,不仅衣食无忧,而且频繁购置上文提及的多处地产。父亲约翰在1596年再次向纹章院申请家族徽章,终于成功获批,正式成为纹章乡绅。根据纹章院档案中有关约翰的徽章批准信记载,“这位约翰与同郡缙绅罗伯特·阿登的女儿即其继承人之一(玛丽)结婚……罗伯特·阿登(此前)曾是(当地)治安法官、镇长以及女王的官员……还拥有价值500英镑的优质土地”,可见申请门槛之高。
成功晋升绅士不仅是莎士比亚家族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有时代给予的良机。都铎王朝后期与斯图亚特王朝前期的英国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乡绅阶层日益兴起。这一时期乡绅兴起最直接的体现是人数大幅增加。据统计,16世纪初乡绅人数约为6000,到17世纪末增长到约20000人。据著名学者斯通研究,乡绅人数增加直接源于当时社会流动的加快,他将1540-1640年称为“流动的世纪”。换言之,一大批出身非乡绅家庭之人同莎士比亚父子一样,通过努力实现了地位提升。
16、17世纪英国乡绅的兴起,突出体现了这一时期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特征。一方面,大量莎士比亚式的新富人士成为乡绅,昭示等级森严的中世纪式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另一方面,国家对新富人士广开才路,家族徽章的申请标准偏重财富积累与社会能力而非家庭出身,体现了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特点。□许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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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遗嘱一页
莎士比亚遗嘱手稿发现于1747年,此后便成为研究这位大文豪生平最重要的档案之一。该遗嘱于莎翁去世前一个月订立,所署时间为1616年3月25日,共3页,详细记载了家产分配情况,继承人主要是他的妻子、两个女儿、妹妹等家庭成员,但不少朋友以及当地穷人也从中受益。由于记载翔实、涉及人物众多,学者们往往借此研究莎士比亚的家庭以及人际关系。除此之外,该遗嘱作为一则重要的经济社会文献,既反映了莎翁临终前的财富状况,展现了其一生的奋斗成果,又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乡绅的兴起。
遗嘱正文开头说:“我,来自沃里克郡阿文河畔斯特拉福镇的绅士威廉·莎士比亚……订立本人的最后遗嘱如下”,可知莎翁的身份是绅士,在当时属于乡绅地主阶层。成为乡绅的前提是富有,特别是拥有大量土地,这一点从遗嘱记载来看莎士比亚完全具备。
该遗嘱提及的莎士比亚财产可分两类:不动产与动产。其中不动产几乎全由大女儿苏珊娜·霍尔继承,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房产,包括斯特拉福镇的“新地”庄园与亨利街上的两座房子,以及位于伦敦的一座房子,共计四套。二是土地,据遗嘱记载包括“沃里克郡斯特拉福镇、老斯特拉福村、毕肖普顿村与威尔康姆村(等多处)……我的所有谷仓、马棚、果园、花园、土地”,可知其数量不少。参考其他文献,我们还可以大致估算这批土地的价值。据一份档案记载,莎士比亚的父亲约翰在1596年拥有价值500英镑的土地,这些土地在约翰于1601年去世后应该由长子莎士比亚继承。又据一份土地交易档案记载,遗嘱提到的老斯特拉福等三个村子的土地是莎士比亚在1605年斥资440英镑购得,这是他一生中最大规模的投资活动。由此计算,这些土地的价值应该达到940英镑,加上房产,所有不动产的总价值达1140英镑。
动产分为物品和现金两部分,其中家具、衣物、餐具等主要分配给家人:妻子得到“我次好的床,连同家具”,妹妹乔·哈特、二女儿朱迪思等各有所得,而主要部分“我所有剩余的各类物品、租契、餐具、珠宝与家居用品”留给长女苏珊娜。文件并未标明这些物品的价值,不过就提及物品的数量及其丰富程度来看,亦价值不菲。动产的现金部分在文件中有明确的价值记录,绝大多数由二女儿继承,共计300英镑。另外,妹妹得到20英镑,她的三个儿子每人5英镑;好友托马斯·拉塞尔、弗朗西斯·柯林斯等10人获得20先令至13英镑6先令8便士等数额现金不等;斯特拉福的穷人也得到10英镑。遗嘱提及的所有现金总数累计373英镑13先令4便士。
作为乡绅的莎士比亚不仅“多金”,而且“位尊”,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绅士”称号,后者生前从官方获得这一荣誉。不过,对于莎士比亚来说,乡绅地位的获得并不容易,这经过其家族至少两代人的艰苦奋斗。其父约翰本是农夫之子,年轻时迁居斯特拉福镇,通过个人努力成为当地有名的商人,并迎娶绅士之女,在1564年生下莎士比亚。他还积极担任市镇公职,甚至曾担任该镇镇长。在积累了相当程度的财富与社会影响力之后,约翰于1576年前后尝试向官方纹章院申请家族徽章,这是当时新富人士获得国家认可、成为乡绅的通常方法。可惜此时约翰生意失败并丢掉公职,甚至不得已四处举债、抵押地产,申请事宜因而告吹,家族振兴大业功亏一篑。这一使命落在了长子莎士比亚肩上。年轻的莎士比亚因家道中落,不得已背井离乡远赴伦敦闯荡,经过多年努力,在首都戏剧行业大获成功,赚取大量财富。据学者研究,莎士比亚在事业高峰期的1595-1610年,平均年收入至少有200英镑,使得家族的经济状况迅速改观,不仅衣食无忧,而且频繁购置上文提及的多处地产。父亲约翰在1596年再次向纹章院申请家族徽章,终于成功获批,正式成为纹章乡绅。根据纹章院档案中有关约翰的徽章批准信记载,“这位约翰与同郡缙绅罗伯特·阿登的女儿即其继承人之一(玛丽)结婚……罗伯特·阿登(此前)曾是(当地)治安法官、镇长以及女王的官员……还拥有价值500英镑的优质土地”,可见申请门槛之高。
成功晋升绅士不仅是莎士比亚家族艰苦奋斗的结果,也有时代给予的良机。都铎王朝后期与斯图亚特王朝前期的英国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乡绅阶层日益兴起。这一时期乡绅兴起最直接的体现是人数大幅增加。据统计,16世纪初乡绅人数约为6000,到17世纪末增长到约20000人。据著名学者斯通研究,乡绅人数增加直接源于当时社会流动的加快,他将1540-1640年称为“流动的世纪”。换言之,一大批出身非乡绅家庭之人同莎士比亚父子一样,通过努力实现了地位提升。
16、17世纪英国乡绅的兴起,突出体现了这一时期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特征。一方面,大量莎士比亚式的新富人士成为乡绅,昭示等级森严的中世纪式封建制度日趋衰落。另一方面,国家对新富人士广开才路,家族徽章的申请标准偏重财富积累与社会能力而非家庭出身,体现了近代资本主义文化的特点。□许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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