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印发
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工
据中工网北京4月26日电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切实加强“五一”节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强调近期各类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加之“五一”节和汛期即将来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等。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五一”节期间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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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立即整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格落实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停用;强化矿山和尾矿库雨季防汛、防排水、防雷电“三防”检查,严密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和尾矿库坝体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巡查监测,严防淹井透水、溃坝漫坝和滑坡事故发生;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防雷击、防高温以及防汛安全检查,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强化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的巡查监控和码头、渡口安全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险情、消除隐患,严禁各类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在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下违章冒险航行等。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五一”节期间重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车船、重点路段(水域)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严格检查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态,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突出旅游景点、高速公路及服务区,加强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的执法检查,把好车辆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加强游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大型游乐设施及带有危险性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控制好景区、游乐场所高峰时段游人总量,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危险的以及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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