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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55期:第04版 观察读书

小区“单双号限行”法律答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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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洛阳一小区被曝将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进小区,双日双号进小区”,奇葩规定引网友热议。物业方回复记者称,该规定目前仍在公示,并未实施,限行因小区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

汽车上路有单双号限行,开车进自家小区也要限行?尽管这一“限行”规定还未生效,但其荒诞性已经暴露无遗。

通行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受到法律保护。物权法进一步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报道,该小区车位有限,远远无法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但车位供给与停车需求之间的矛盾并不能成为限制或剥夺业主开车进小区这一权利的理由。小区物业限制业主车辆进入,侵犯了业主的通行权。退一步讲,即便要解决小区停车供需矛盾,对业主车辆采取管控调度措施,也需充分征求业主意见,让业主参与其中。这也是物权法赋予业主的制定和修改小区管理规约的权利。

物业公司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必须摆正位置,充分尊重和保障业主的权利,不能替业主做主,更不能侵犯业主的权利。要缓解该小区由来已久的停车供需矛盾,不能依赖“限行”这样简单粗暴的做法。物业公司应与业主充分协商,争取街道办、住建等有关部门支持,充分挖掘小区自身的停车资源,在不影响通行和消防救援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小区路边停车、空地停车,尽量拓展出更多停车位,并确保停车位的高效共享,提高利用率。还可考虑在小区附近停车场集体购买停车服务,或者共享使用附近单位内部管理的部分闲置停车位。这些方法都有可行性,都可一试。□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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