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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商洛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郭大为带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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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为在君威公司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本报记者 刘强 摄)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6月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郭大为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商洛开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陕西君威公司、陕西香菊药业集团了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减免企业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到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检查运行情况,了解办事群众需求和满意度。随后,分别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商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和部分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市工商联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郭大为充分肯定商洛市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发展潜力和综合实力的直接反映,是软实力,更是硬支撑。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郭大为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是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要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坚决取消缺乏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切实做到应减必减、应压必压。要在依法监管上做好“加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让守法者不吃亏,让违法者受惩罚。要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把最好的服务作为营商环境的最亮底色,用心用力用情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在行政成本上做好“除法”,不求所有,只求所用,用最小的成本,为群众带来最大的实惠。要做好生态人文大文章,使其成为营商环境的“硬核”,牢固树立抓生态环境就是抓营商环境、抓生态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构建营商环境新氛围。

郭大为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以钉钉子的干劲和韧劲,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把商洛的营商环境打造得更优,成为陕西最美绿色生态商洛、最美绿色政务商洛,为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18年3月3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5月1日开始实施,标志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永军,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委员李育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雅春以及部分省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检查,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一同检查。商洛市委书记郭永红,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光照,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凯盈以及市级有关领导分别参加活动。

期间,郭大为还到商洛市总工会看望慰问机关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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