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园地
如何理解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建议》提出,“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这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的清单管理,把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政府部门在清单范围内依法实施许可管理,在清单之外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企业可不受限制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清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5 个方面内容。
第一,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尽量减少审批事项。对各种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坚持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 类方式进行改革。对具备相应条件,能取消审批的直接取消审批,能改为备案管理的改为备案管理,能由企业作出符合许可条件承诺的实行告知承诺。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仍需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事项,需要大力优化审批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既可以节约政府行政成本,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又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使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二,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在确定清单时需要对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各种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梳理,凡是设定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一律不得纳入。清单确定后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定期进行评估、清理、规范和压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的不合理限制。对事关重大公共利益、仍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事项,经评估具备相应条件后,也及时由审批分别转为取消、备案或告知承诺管理。清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客观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既有利于防止权力固化,也可以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自主经营需要。
第三,对清单一律实行公开公示,以公开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公示制度,把政府部门实行审批管理的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反映渠道,有关部门对反映的意见应及时作出反馈和回应。这既有利于提高政府服务的规范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使企业明明白白办事创业,也有利于通过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杜绝政府部门任性执法,防止行政管理的随意性。
第四,对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推进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健全企业评判机制,服务质量好不好由企业说了算。做好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防止“只批不管”。推动政府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把更多精力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和为企业服务上来。
第五,对清单实行分级分层管理,逐步实现全覆盖。把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研究制定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两张清单,全国版清单原则上需要将试点分类改革举措在全国推开,实现区域全覆盖,同时根据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需求,研究制定自贸区版清单,增加改革试点内容。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也需要梳理完善,编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改革事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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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
《建议》提出,“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这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政府和企业的权责关系,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的清单管理,把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逐项列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明确下一步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政府部门在清单范围内依法实施许可管理,在清单之外严格落实“非禁即入”要求,企业可不受限制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清单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5 个方面内容。
第一,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改革,尽量减少审批事项。对各种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坚持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 类方式进行改革。对具备相应条件,能取消审批的直接取消审批,能改为备案管理的改为备案管理,能由企业作出符合许可条件承诺的实行告知承诺。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共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仍需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事项,需要大力优化审批服务。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既可以节约政府行政成本,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又能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使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发挥作用。
第二,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完善。在确定清单时需要对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各种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梳理,凡是设定依据、效力、层级不足的一律不得纳入。清单确定后实行动态调整更新,定期进行评估、清理、规范和压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的不合理限制。对事关重大公共利益、仍实施行政审批管理的事项,经评估具备相应条件后,也及时由审批分别转为取消、备案或告知承诺管理。清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客观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既有利于防止权力固化,也可以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自主经营需要。
第三,对清单一律实行公开公示,以公开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公示制度,把政府部门实行审批管理的全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单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企业和社会公众意见反映渠道,有关部门对反映的意见应及时作出反馈和回应。这既有利于提高政府服务的规范度、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使企业明明白白办事创业,也有利于通过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倒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好解决“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杜绝政府部门任性执法,防止行政管理的随意性。
第四,对审批事项优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需要推进政府部门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简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健全企业评判机制,服务质量好不好由企业说了算。做好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防止“只批不管”。推动政府部门由重审批向重监管、重服务转变,把更多精力从事前审批转到事中事后监管和为企业服务上来。
第五,对清单实行分级分层管理,逐步实现全覆盖。把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推开。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研究制定全国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版两张清单,全国版清单原则上需要将试点分类改革举措在全国推开,实现区域全覆盖,同时根据自贸试验区的改革需求,研究制定自贸区版清单,增加改革试点内容。对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也需要梳理完善,编制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现改革事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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