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 6 元
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从6 月1 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召开的视频会议了解到,我省即日起安排部署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其中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 6 元,6 月底前,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除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 6 元外,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 5 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 5 元;超过1 5 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 年每人每月增加2 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 年的按1 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 0 2 0 年1 2 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 %。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 元的部分按1 元增加。
另外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 0至7 4 周岁的,增加1 0 元;7 5 至7 9 周岁的,增加2 0 元;8 0 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 0 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相关报道详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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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今年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坚持“并轨”原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除了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 6 元外,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体现调整政策的激励性导向,引导参保人员在职长缴费、多缴费,退休后多拿养老金,多调养老金。首先是按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1 5 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 5 元;超过1 5 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 年每人每月增加2 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 年的按1 年计算。其次是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以退休人员本人2 0 2 0 年1 2 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 %。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 元的部分按1 元增加。
另外是适当倾斜,对高龄退休人员,7 0至7 4 周岁的,增加1 0 元;7 5 至7 9 周岁的,增加2 0 元;8 0 周岁及以上的,增加3 0 元,体现了对高龄退休人员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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