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法院
成功调处一起历时四年的信访案件
本报讯(金明刚 平静 王楠欣)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昆明路法庭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至此,一起历时四年的信访案件终于成功调处。
2017年5月,原告贺某经人介绍至被告王某工地干活,按照每天200元结算劳务费,期间未与任何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结束后,贺某未与王某进行结算,承包人、建设方均称不认识贺某,亦不同意支付贺某劳务费,贺某前往工地讨要工资未果。此后,贺某多次前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寻找王某讨要工钱,均无法联系被告。
无奈之下,贺某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庭前,法官助理询问得知,贺某仅能提供王某的电话,无法提供其住址,亦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说明欠款金额。
考虑到贺某家境困难,多次奔波讨要劳务费无门,办案人员联系被告王某、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劝说其到庭调解。经与王某谈话得知,他认可了拖欠劳务费一事,但对于拖欠金额有异议。
因庭前调解无果,办案法官及时为原、被告安排庭审。庭审过程中,贺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王某拖欠的劳务费金额,并对王某不同意按照其主张的金额支付劳务费提出质疑,拒绝在庭审笔录中签字。
庭审结束后,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地说服调解,原告终于同意对调解金额作出让步,按照10000元作为调解方案;被告亦表示,同意当庭支付10000元。原告在当场收到劳务费后,激动地连声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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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原告贺某经人介绍至被告王某工地干活,按照每天200元结算劳务费,期间未与任何人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劳务结束后,贺某未与王某进行结算,承包人、建设方均称不认识贺某,亦不同意支付贺某劳务费,贺某前往工地讨要工资未果。此后,贺某多次前往信访部门反映情况,寻找王某讨要工钱,均无法联系被告。
无奈之下,贺某将被告王某诉至法院。庭前,法官助理询问得知,贺某仅能提供王某的电话,无法提供其住址,亦未能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说明欠款金额。
考虑到贺某家境困难,多次奔波讨要劳务费无门,办案人员联系被告王某、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劝说其到庭调解。经与王某谈话得知,他认可了拖欠劳务费一事,但对于拖欠金额有异议。
因庭前调解无果,办案法官及时为原、被告安排庭审。庭审过程中,贺某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王某拖欠的劳务费金额,并对王某不同意按照其主张的金额支付劳务费提出质疑,拒绝在庭审笔录中签字。
庭审结束后,经过办案人员不懈地说服调解,原告终于同意对调解金额作出让步,按照10000元作为调解方案;被告亦表示,同意当庭支付10000元。原告在当场收到劳务费后,激动地连声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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