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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32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西安中小学教师职业规范发布

不准让家长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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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雷婧)不准课上不讲课下讲;不准要求学生和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谋私利;不准让学生家长批改或让学生代改作业……7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规范》对中小学教师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要求。适用于西安市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教书育人的具体要求显示:不准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对学习困难学生要进行个别辅导,不准让学生家长批改或让学生代改作业。不准违背课程标准和教材设计教学内容。不准传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言论,不准用对学生成长具有消极作用的思想和言论教育学生。

规范指出,对违反本规范的教师,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党员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还要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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