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立威”巡察破解基层监督难
□董昌辉
在上下五千年苍茫的历史烟云中,中国帝王史的绝代女帝武则天(624年-705年)、武周开国君主(690年10月16日-705年2月23日在位),开创了一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时代。她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智慧和气魄,强势提升巡察覆盖面和威慑力,构建了古代巡察监督新格局,留下了不可磨灭、不可替代的印记。
一、重中央、轻地方,“头重脚轻”的唐代监察。唐代建立了以“一台三院”为核心的监察制度,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专司巡视监察之职,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其中“台院”主掌纠弹中央百官;“殿院”主掌殿廷仪卫、京城纠察等事;“察院”主掌巡按州县、纠视刑狱等事,监察地方官吏及尚书六部。其上至御史台,下至“台院”“殿院”“察院”都负有纠弹、监察“京官”的职责,十分重视对中央官员,也就是“京官”的监察。但对地方州郡长官的监察,主要依靠皇帝不定期派遣中央官员以黜陟使、采访使、巡按使、按察使等临时性的官职前往各地巡察,以此来监察地方官员。如贞观八年(634年),太宗派遣李靖等13人为“黜陟使”,前往各地巡察;贞观十八年(644年),李世民派遣谏议大夫褚遂良等23人为“黜陟使”出巡各地。一旦皇帝不派遣京官巡察全国,那各地的地方州郡长官就会陷入无人可监督的状态。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由于巡察地方官员的官职多以临时性指派为主,且没有专门监督他们的律法,因此在对这些外派的巡察官员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被派出巡察各地的“京官”极易与被巡察地方官员狼狈为奸,进而会严重削弱巡察监督的效应,甚至助长地方州郡长官的腐败。地方吏治的腐败导致民间怨声载道,进而出现反抗朝廷的起义。如何遏制这些问题持续恶化,巩固千秋万代的基业,无可辩驳地摆在继任者面前。
二、建机构、强职能,“传承创新”的巡察新局。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李治逝世,唐中宗李显即位,武则天临朝称制。684年2月,孱弱的李显刚登基50余天就被废为庐陵王。《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中记载:二月,戊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勒兵入宫,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下殿。中宗曰:“我何罪?”太后曰:“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于别所。从此,武则天走向了治国理政的前台,“政事决于太后”。
684年,武则天将御史台更名为“肃政台”,分设左右肃政台,其中左肃政台“知百司,监军旅”,掌纠察中央百官和军旅;右肃政台“察州县、省风俗”,掌纠察京畿地区和地方各州县官员。此后,为了继续加强对于地方州县的监察,武则天又赋予左肃政台“察州县”的权力。
与此同时,为了让中央朝廷能够持续监察地方,武则天还下诏:“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左右肃政台的监察御史、侍御史们需一年二次,即春夏季各一次,定期前往全国各地进行巡察。其中春季曰“风俗”,秋季曰“廉察”,在巡察的过程中御史们可根据武则天所定下的《风俗廉察四十八条》对地方官吏进行纠弹。御史们在完成对各地州县官员的巡察回京后,需将在巡察过程中所纠察出的情况汇报给武则天,然后武则天就会根据他们汇报的情况进行“赏其当赏,罚所当罚”,若是廉洁奉公者,则加以重用,若是贪赃枉法者,则严惩不贷。
三、设铜匦、察民情,“直插底层”的震慑效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预防前往各地巡察的御史们与地方官吏相互勾结,从而狼狈为奸,让武则天不能真正了解到各地吏治的真实情况,她首创设置了用于接受各方意见文书的“铜匦”,并派遣专人“知匦使”负责整理呈送武则天。
《资治通鉴·唐纪十九》:垂拱二年……三月,戊申,太后命铸铜为匦,置之朝堂,以受天下表疏铭。其东曰“延恩”,献赋颂、求仕进者投之;南曰:“招谏”,言朝政得失者投之;西曰:“伸冤”,有冤抑者投之;北曰:“通玄”,言天象灾变及军机秘计者投之。命正谏、补阙、拾遗一人掌之,先责识官,乃听投表疏。全国各地臣民所投递到铜匦中的文书,在每日凌晨都会由“匦使院”官员将其取出交由知匦使负责处理。之后知匦使就会将所取出的文书分门别类,登记投递者的保人、姓名、住址,然后再派人前往询问投递者。若投递者保证此事千真万确,则会让其在十日内不得离开京师,随时准备被武则天“召问”。由此,在“直插基层”常态化巡察的同时,武则天面向最广泛的民众直接获得“第一信号”“第一手资料”,达成“周知人间事”之目的,从而强化了对地方官员监督的无缝衔接,让监督利剑高悬、巡察监督常在。正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所说的“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这样吏治清明,天下英才尽归其用的壮举。(单位:乾陵管理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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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昌辉
在上下五千年苍茫的历史烟云中,中国帝王史的绝代女帝武则天(624年-705年)、武周开国君主(690年10月16日-705年2月23日在位),开创了一个上承贞观之治、下启开元盛世的时代。她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智慧和气魄,强势提升巡察覆盖面和威慑力,构建了古代巡察监督新格局,留下了不可磨灭、不可替代的印记。
一、重中央、轻地方,“头重脚轻”的唐代监察。唐代建立了以“一台三院”为核心的监察制度,御史台为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专司巡视监察之职,下设“台院”“殿院”“察院”三院。其中“台院”主掌纠弹中央百官;“殿院”主掌殿廷仪卫、京城纠察等事;“察院”主掌巡按州县、纠视刑狱等事,监察地方官吏及尚书六部。其上至御史台,下至“台院”“殿院”“察院”都负有纠弹、监察“京官”的职责,十分重视对中央官员,也就是“京官”的监察。但对地方州郡长官的监察,主要依靠皇帝不定期派遣中央官员以黜陟使、采访使、巡按使、按察使等临时性的官职前往各地巡察,以此来监察地方官员。如贞观八年(634年),太宗派遣李靖等13人为“黜陟使”,前往各地巡察;贞观十八年(644年),李世民派遣谏议大夫褚遂良等23人为“黜陟使”出巡各地。一旦皇帝不派遣京官巡察全国,那各地的地方州郡长官就会陷入无人可监督的状态。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由于巡察地方官员的官职多以临时性指派为主,且没有专门监督他们的律法,因此在对这些外派的巡察官员缺少有效监督的情况下,被派出巡察各地的“京官”极易与被巡察地方官员狼狈为奸,进而会严重削弱巡察监督的效应,甚至助长地方州郡长官的腐败。地方吏治的腐败导致民间怨声载道,进而出现反抗朝廷的起义。如何遏制这些问题持续恶化,巩固千秋万代的基业,无可辩驳地摆在继任者面前。
二、建机构、强职能,“传承创新”的巡察新局。弘道元年(683年),唐高宗李治逝世,唐中宗李显即位,武则天临朝称制。684年2月,孱弱的李显刚登基50余天就被废为庐陵王。《资治通鉴·卷第二百三·唐纪十九》中记载:二月,戊午,太后集百官于乾元殿,裴炎与中书侍郎刘祎之、羽林将军程务挺、张虔勖勒兵入宫,宣太后令,废中宗为庐陵王,扶下殿。中宗曰:“我何罪?”太后曰:“汝欲以天下与韦玄贞,何得无罪!”乃幽于别所。从此,武则天走向了治国理政的前台,“政事决于太后”。
684年,武则天将御史台更名为“肃政台”,分设左右肃政台,其中左肃政台“知百司,监军旅”,掌纠察中央百官和军旅;右肃政台“察州县、省风俗”,掌纠察京畿地区和地方各州县官员。此后,为了继续加强对于地方州县的监察,武则天又赋予左肃政台“察州县”的权力。
与此同时,为了让中央朝廷能够持续监察地方,武则天还下诏:“寻命左台兼察州县。两台岁再发使八人,春曰风俗,秋曰廉察,以四十八条察州县”,左右肃政台的监察御史、侍御史们需一年二次,即春夏季各一次,定期前往全国各地进行巡察。其中春季曰“风俗”,秋季曰“廉察”,在巡察的过程中御史们可根据武则天所定下的《风俗廉察四十八条》对地方官吏进行纠弹。御史们在完成对各地州县官员的巡察回京后,需将在巡察过程中所纠察出的情况汇报给武则天,然后武则天就会根据他们汇报的情况进行“赏其当赏,罚所当罚”,若是廉洁奉公者,则加以重用,若是贪赃枉法者,则严惩不贷。
三、设铜匦、察民情,“直插底层”的震慑效应。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为预防前往各地巡察的御史们与地方官吏相互勾结,从而狼狈为奸,让武则天不能真正了解到各地吏治的真实情况,她首创设置了用于接受各方意见文书的“铜匦”,并派遣专人“知匦使”负责整理呈送武则天。
《资治通鉴·唐纪十九》:垂拱二年……三月,戊申,太后命铸铜为匦,置之朝堂,以受天下表疏铭。其东曰“延恩”,献赋颂、求仕进者投之;南曰:“招谏”,言朝政得失者投之;西曰:“伸冤”,有冤抑者投之;北曰:“通玄”,言天象灾变及军机秘计者投之。命正谏、补阙、拾遗一人掌之,先责识官,乃听投表疏。全国各地臣民所投递到铜匦中的文书,在每日凌晨都会由“匦使院”官员将其取出交由知匦使负责处理。之后知匦使就会将所取出的文书分门别类,登记投递者的保人、姓名、住址,然后再派人前往询问投递者。若投递者保证此事千真万确,则会让其在十日内不得离开京师,随时准备被武则天“召问”。由此,在“直插基层”常态化巡察的同时,武则天面向最广泛的民众直接获得“第一信号”“第一手资料”,达成“周知人间事”之目的,从而强化了对地方官员监督的无缝衔接,让监督利剑高悬、巡察监督常在。正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所说的“挟刑赏之柄以驾御天下,政由己出,明察善断,故当时英贤亦竞为之用”这样吏治清明,天下英才尽归其用的壮举。(单位:乾陵管理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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