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新形势下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方法
吉永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充分认识新时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改变过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片面化认识,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找准工作定位,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
一、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思想认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系统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准确把握党纪法规的新内容,回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将学习贯彻党纪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范围,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为目标,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作为。
二、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党章》为重要遵循,以开展“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要按照《监察法》新要求,把行使公权力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实现监察全覆盖。把“人财物”“采供销”等关键岗位作为重点,针对岗位廉洁风险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有效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围绕中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找准工作定位,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形势要求。立足教育引导,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正反典型示范教育,通过讨论交流,正反剖析,利用现代新媒体,编写小故事或者微视频等形式,积极组织宣讲宣传,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树立“不合规就是违纪”的制度执行理念,把违反制度流程的行为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组织提醒谈话和约谈函询,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做到教育提醒在先,监督整改到位。紧扣“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探索实践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通过对物料管理等关键岗位和制度流程的专项监督,使监督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在实践中持续深化。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患未然。能够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和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作者为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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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永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目标更加明确,任务更加具体。加强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充分认识新时代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改变过去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片面化认识,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站位,明确工作任务,找准工作定位,有针对性地抓好各项工作。
一、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思想认识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系统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企业贯彻执行,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对此,各级党组织必须准确把握党纪法规的新内容,回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监督,提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将学习贯彻党纪法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范围,以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合力为目标,把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推动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构建形成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作为。
二、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以《党章》为重要遵循,以开展“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同时,要按照《监察法》新要求,把行使公权力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实现监察全覆盖。把“人财物”“采供销”等关键岗位作为重点,针对岗位廉洁风险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防控措施,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有效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围绕中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对所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三、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找准工作定位,在思想认识、方法措施上跟上形势要求。立足教育引导,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正反典型示范教育,通过讨论交流,正反剖析,利用现代新媒体,编写小故事或者微视频等形式,积极组织宣讲宣传,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树立“不合规就是违纪”的制度执行理念,把违反制度流程的行为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组织提醒谈话和约谈函询,直至给予党政纪处分,做到教育提醒在先,监督整改到位。紧扣“关键少数”和“关键环节”,以监督制约关键环节权力运行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同时,要探索实践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实现监督全覆盖。通过对物料管理等关键岗位和制度流程的专项监督,使监督工作融入生产经营全流程,形成有效的工作方法,并在实践中持续深化。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患未然。能够从个别中发现一般,从一般中找出重点,盯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和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少数。
(作者为陕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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