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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6期:第07版 陕煤三版

董矿分公司举报领导干部未带班下井可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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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澄合董矿分公司印发了《领导带班下井作业及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干部跟班、带班制度,严格消除管理盲区。该办法规定,凡发现领导干部未按照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或者弄虚作假的,任何人均有权向驻矿安监处举报和报告。对举报和报告经核实属实的,给予奖励。

该公司规定,下井带班领导首先到公司调度室登记,然后在信息站挂带班牌,并在交接班簿上进行登记,开始下井带班。升井后将带班作业地点及安全情况如实填写在信息站交接班薄上。生产、辅助及地面单位跟班干部必须参加班前会,与职工同上同下,且不少于8小时,否则处罚200元并取消当班带班补贴,两次无故不带班的,给予行政处分。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的领导带班下井,确保全天24小时都有领导在井下带班。

该公司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带班下井档案资料,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簿、下井登记表、检查记录薄、隐患统计信息表等相关资料由安监科统一存档备查,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干部下井带班情况每月由调度室统计,由纪委在井口、调度室及政务公开栏进行通报公示,接受全矿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职工举报领导未下井带班或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职工三班倒,班班见领导”。(张新红 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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