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却没劳动关系,送单路上被撞不算工伤?
外卖“小哥”劳动维权痛点调查
吴光于 李力可

饿了点外卖、急事找闪送、出行打网约车……当下已成为许多人生活的“新标配”。近期,外卖平台补贴活动上线,骑手们直呼“爆单”。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
然而,算法迭代冲击着传统劳动关系,劳资纠纷随之而来。笔者调研发现,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索赔难,正困扰着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A
骑手受伤认定维权难
邓伟(化名)是名外卖骑手。2020年4月,他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邓伟不属于公司员工,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三年来,邓伟勤勉工作,最多时整月无休。他需每月送够400单才能拿到2500元底薪,超出部分每单有6.5元报酬。2023年6月26日,他在送餐途中被汽车撞伤右腿,交警部门认定其无责,肇事方保险公司支付了医疗费。
但伤病让他无法工作。“工作时受伤该算工伤吧?”邓伟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告知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而他签订的劳务合同却白纸黑字写着“邓伟不属于公司员工”。
申请劳动仲裁失败后,邓伟诉至法院,一审仍未获支持。
类似遭遇并非个案。2020年2月,外卖骑手周永(化名)在“候单”时被撞重伤。事故发生时,他刚结束前一单的配送,系统仍显示“平台在线”。
出院后,周永申请工伤认定,但签约公司认为他“候单”期间未从事配送,不符合工伤“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为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候单’不也是为了工作?”周永难以理解。
B
逃避工伤认定“套路”多
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蓓指出,外卖行业灵活用工的特点被一些企业利用来规避责任,常见“套路”包括:
签订“非劳动关系”协议,掩盖实际用工事实。以劳务合同、合作协议等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强调“自愿接单”“无固定工作时间”,以此规避劳动关系认定。
诱导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转移雇主身份。强制要求外卖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商业合作”,导致骑手无法主张工伤赔偿、社保缴纳等权益。
构建复杂的外包体系,模糊用工主体。笔者从相关平台了解到,外卖骑手与提供服务的外包公司签约,已是外卖行业的惯例。一些企业构建多级分包、代理商合作等模式转移用工责任。面对长长的外包链条,劳动者需层层追责,极易陷入“踢皮球”困境。四川省人大代表、律师杜伟在代理的一些案件中发现,部分代理商甚至不具备用工资质。
面对企业的“十八般武艺”,骑手维权面临多重困境:
一是劳动关系认定门槛高。王蓓指出,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刻意规避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很难追溯到真正的用工主体,举证也存在困难。
二是工伤索赔难。杜伟认为,当前一些企业虽然为骑手购买了商业意外险,但往往保额低、免责条款多。像周永那样在“候单”期间受伤的劳动者,面对企业看似合理的“三工”要素抗辩理由,往往一筹莫展。
三是维权周期长。当前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往往耗时数月甚至数年,相当一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
有关专家还表示,由于骑手群体分散、流动性强,难以形成集体协商力量,一些企业利用信息差和格式合同压制个体诉求的情况客观存在。
C
厘清工作流程抓“三工”本质
2024年底,不服一审判决的邓伟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获改判。
成都中院法官陈进梅解释关键:“我们发现,邓伟受公司培训、通过指定App和微信群接单、不能自由选择送餐门店、按单量获月薪,其工作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形成了实际的管理支配关系。”法院据此“刺破面纱”,认定劳动关系,邓伟获工伤赔偿。周永案历经复议和诉讼后,同样获得工伤认定。
“关键在于理解新业态下的‘三工’要素。”陈进梅强调,“骑手‘候单’虽未直接配送,但为接单停留在订单密集区,是基于工作原因的位置移动,符合‘三工’条件。”
相关平台负责人表示,平台正持续通过加强与配送合作商代表、骑手之间就劳动保障、算法规则、申诉机制等方面开展民主协商,收集近千条意见建议,并作出针对性改进。同时,平台也正建立公开和改进算法机制,搭建骑手常态化沟通机制,解决骑手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D
专家支招“避坑”和防“套路”
为更好地撑起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伞”,2022年7月,人社部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4年底,试点省份已覆盖超1000万人。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将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准备将试点省份从7个增加到17个,并逐步推动在全国实施。
多家外卖平台也陆续宣布开始试点骑手养老保险补贴,并将骑手商业保险全覆盖,在新职险试点区域实现除职业伤害保障外理赔责任全部由新商保产品覆盖。
受访专家及法官指出,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的普及,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平台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关专家也向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招”:
一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工作性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关键条款。“尤其要明确这份工作是要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打零工’,以及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影响收入分配的问题。”陈进梅说。
二是注意工作记录、订单信息、职业伤害等相关证据留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而用人单位也应进一步完善用工时长、报酬等相关信息的透明化,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
吴光于 李力可
饿了点外卖、急事找闪送、出行打网约车……当下已成为许多人生活的“新标配”。近期,外卖平台补贴活动上线,骑手们直呼“爆单”。平台经济蓬勃发展,数据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达8400万人,占全国职工总数的21%。
然而,算法迭代冲击着传统劳动关系,劳资纠纷随之而来。笔者调研发现,劳动关系认定难、工伤索赔难,正困扰着以外卖骑手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A
骑手受伤认定维权难
邓伟(化名)是名外卖骑手。2020年4月,他与某运输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邓伟不属于公司员工,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三年来,邓伟勤勉工作,最多时整月无休。他需每月送够400单才能拿到2500元底薪,超出部分每单有6.5元报酬。2023年6月26日,他在送餐途中被汽车撞伤右腿,交警部门认定其无责,肇事方保险公司支付了医疗费。
但伤病让他无法工作。“工作时受伤该算工伤吧?”邓伟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告知需提交劳动关系证明。而他签订的劳务合同却白纸黑字写着“邓伟不属于公司员工”。
申请劳动仲裁失败后,邓伟诉至法院,一审仍未获支持。
类似遭遇并非个案。2020年2月,外卖骑手周永(化名)在“候单”时被撞重伤。事故发生时,他刚结束前一单的配送,系统仍显示“平台在线”。
出院后,周永申请工伤认定,但签约公司认为他“候单”期间未从事配送,不符合工伤“三工”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并为此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候单’不也是为了工作?”周永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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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工伤认定“套路”多
四川省法学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蓓指出,外卖行业灵活用工的特点被一些企业利用来规避责任,常见“套路”包括:
签订“非劳动关系”协议,掩盖实际用工事实。以劳务合同、合作协议等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协议,强调“自愿接单”“无固定工作时间”,以此规避劳动关系认定。
诱导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转移雇主身份。强制要求外卖骑手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将劳动关系转化为“商业合作”,导致骑手无法主张工伤赔偿、社保缴纳等权益。
构建复杂的外包体系,模糊用工主体。笔者从相关平台了解到,外卖骑手与提供服务的外包公司签约,已是外卖行业的惯例。一些企业构建多级分包、代理商合作等模式转移用工责任。面对长长的外包链条,劳动者需层层追责,极易陷入“踢皮球”困境。四川省人大代表、律师杜伟在代理的一些案件中发现,部分代理商甚至不具备用工资质。
面对企业的“十八般武艺”,骑手维权面临多重困境:
一是劳动关系认定门槛高。王蓓指出,在企业利用优势地位刻意规避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很难追溯到真正的用工主体,举证也存在困难。
二是工伤索赔难。杜伟认为,当前一些企业虽然为骑手购买了商业意外险,但往往保额低、免责条款多。像周永那样在“候单”期间受伤的劳动者,面对企业看似合理的“三工”要素抗辩理由,往往一筹莫展。
三是维权周期长。当前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制度,往往耗时数月甚至数年,相当一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败诉。
有关专家还表示,由于骑手群体分散、流动性强,难以形成集体协商力量,一些企业利用信息差和格式合同压制个体诉求的情况客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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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工作流程抓“三工”本质
2024年底,不服一审判决的邓伟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获改判。
成都中院法官陈进梅解释关键:“我们发现,邓伟受公司培训、通过指定App和微信群接单、不能自由选择送餐门店、按单量获月薪,其工作属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形成了实际的管理支配关系。”法院据此“刺破面纱”,认定劳动关系,邓伟获工伤赔偿。周永案历经复议和诉讼后,同样获得工伤认定。
“关键在于理解新业态下的‘三工’要素。”陈进梅强调,“骑手‘候单’虽未直接配送,但为接单停留在订单密集区,是基于工作原因的位置移动,符合‘三工’条件。”
相关平台负责人表示,平台正持续通过加强与配送合作商代表、骑手之间就劳动保障、算法规则、申诉机制等方面开展民主协商,收集近千条意见建议,并作出针对性改进。同时,平台也正建立公开和改进算法机制,搭建骑手常态化沟通机制,解决骑手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D
专家支招“避坑”和防“套路”
为更好地撑起新业态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护伞”,2022年7月,人社部在北京、上海等7省市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截至2024年底,试点省份已覆盖超1000万人。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王晓萍表示,将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准备将试点省份从7个增加到17个,并逐步推动在全国实施。
多家外卖平台也陆续宣布开始试点骑手养老保险补贴,并将骑手商业保险全覆盖,在新职险试点区域实现除职业伤害保障外理赔责任全部由新商保产品覆盖。
受访专家及法官指出,当前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的普及,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平台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关专家也向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招”:
一是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合同内容。特别是关于工作性质、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关键条款。“尤其要明确这份工作是要签订劳动合同,还是‘打零工’,以及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影响收入分配的问题。”陈进梅说。
二是注意工作记录、订单信息、职业伤害等相关证据留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提供有力证据。而用人单位也应进一步完善用工时长、报酬等相关信息的透明化,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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