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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总工会党组关于授予林秀英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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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31日)

林秀英同志是共和国第一代纺织女工,是享誉全国的劳动模范,是一名热爱工运事业的老工会人,先后受到周恩来、朱德等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她入党63年,始终对党忠诚,初心不改,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用劳动和坚守诠释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用模范到底的精神书写踏实人生,是全省工会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

为激励广大工会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见贤思齐、矢志奉献,省总工会党组决定,授予林秀英同志“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林秀英,1938年10月出生,西安市鄠邑区人,195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2年7月,在咸阳陕棉一厂织布车间当工人。1955年10月,作为熟练工,调往西安支援新建的西北国棉四厂工作。1975年8月调任陕西省总工会工作,1999年11月退休。林秀英同志从农村到企业,再到省总工会机关工作,始终保持党员本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被评为“陕西省先进生产者”“全国先进生产者”“陕西省委机关工委模范共产党员”。

林秀英同志是新时代共产党人的优秀代表,是工会党员干部的楷模。她在纺织行业工作的22年里,艰苦奋斗,争分夺秒为国家作贡献,践行了“为党、为人民多生产一尺布”的初心和誓言。她在省总工会机关工作的24年里,任劳任怨,与职工群众打成一片,连续19年坚持到西北国棉四厂参加义务劳动。从工作岗位退下来后,她坚持学习,坚守初心,朴素低调,从来不向组织讲困难、要“照顾”,赢得干部群众普遍赞誉。

省总工会党组号召,工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向林秀英同志学习。学习她对党忠诚、坚守初心的政治品格,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真正做到“党需要我到哪里去,我就到哪里去”;学习她艰苦奋斗、甘于奉献的劳模精神;学习她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公仆精神,心里时刻装着职工群众;学习她朴实纯粹、勤勉质朴的高尚情操,退休不退志,心系党的事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全省各级工会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开展向林秀英同志学习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学习张富清、黄文秀同志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和本行业工会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要多干党委想干的事,多帮政府干好正在干的事,多做职工群众关心的事、操心的事、揪心的事,以奋斗的精神和奋进的姿态,积极投身党的工运事业,当好群团组织排头兵,力争陕西工会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实现追赶超越发展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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