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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64期:第03版 教育培训

西安力争3年将技能劳动者比例提升至25%

培训至少18万人次 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最高每人补贴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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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何军)11月22日,西安市首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启动仪式暨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开班典礼在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举行。

当日,西电集团和西安技师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开展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首批试点,西安技师学院将对西电下属企业西电西变、西变组件和西变中特三家企业403名职工进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标志着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正式启动。

培训至少18万人次

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西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提出,计划到2021年年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8万人次以上,力争将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提高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预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亿元。

西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突出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围绕职工岗位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广泛组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在线学习等活动,大力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组织高技能领军人才和产业紧缺人才市(境)外培训。

支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转岗转业培训。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和培训机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严格执行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上岗制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培训,鼓励企业和院校通过共组师资队伍、共建实训基地、共创培养模式等方式,培养企业后备技能人才,计划3年培训5000名新型学徒。

鼓励企业发挥培训主体作用

补贴支持校企合作

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按规定给予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支持校企合作共建培训中心、实训中心、教学工厂等,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向所举办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投入的经费,符合规定的可按30%冲抵其当年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分别按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2000元、3000元标准给予院校资金支持。

支持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项职业技能证书。对承担社会化技能培训的职业院校,培训所得收入的50%可用于院校内部分配,在核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予以倾斜,其余50%可用于院校公用经费。职业院校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支持省市外优质职业院校在西安市合作办学或开办分校。

鼓励优质社会培训机构承担补贴性技能培训,民办与公办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开展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质量评估,建立退出机制。

培训内容更丰富

岗前培训不受目录限制

将爱国奋斗精神、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消防安全、就业指导、心理疏导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纳入结业考核。围绕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服务、托幼、保安、电商、汽修、电工、妇女手工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围绕“三个经济”开展现代化工、汽车、航空航天与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和现代医药等新产业培训;加大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职业新技能培训力度。

西安市在省级目录清单基础上,针对当地急需紧缺工种(项目)培训,制定政府补贴培训工种(项目)、证书目录、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等目录,自主确定补充清单,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向社会及时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企业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不受补贴培训工种目录限制。支持建立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贯通工程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行职业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依托社保卡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审核。

全方位补贴强化政府激励

最高每人补贴7000元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安全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社区工厂(含扶贫车间、村镇工厂)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实施职业培训补贴新举措。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托举办的职业院校或经认定的职工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根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情况给予企业培训补贴。没有职业院校或职工培训中心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可委托其他经认定的职业院校或培训机构承接其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补贴直接拨付至承训单位。培训补贴标准为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3000元、技师4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同时可按规定享受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中级工、高级工相应证书的学徒,分别按每人每年5000元、7000元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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