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第7364期:第03版 教育培训

陕西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解读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11月26日,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静芝作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此次执法检查有以下特点:一是对照具体法律条款,以调查问卷的方式,了解各高校落实高教法的真实情况。二是提前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及各部门汇报材料印编下发,做好舆论宣传,提高对执法检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三是检查范围涵盖公办和民办高校,部省属和地方高校,力求全面掌握不同类型高校的具体情况。

朱静芝说,我省现有高等院校108所,其中部属高校6所、省属公办高校58所、民办高校30所(含独立学院12所)、成人高校14所,另有军事院校6所,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3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5所、示范(骨干)高职院校6所。高等教育在学人数168万人。《高等教育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推动了我省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全面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

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

报告指出,《高等教育法》法律第39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我省出台了《陕西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65所公办高校相继出台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党委会、常委会、全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我省先后为17所民办高校选派了党委书记,推进民办高校党政领导“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充分发挥高校党委的政治核心和监督保障作用。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举办“陕西高校思政课教师大练兵”主题活动,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融入、结合到办学治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

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建成10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

报告指出,在落实《高等教育法》法律第31条方面,我省以人为本,突出本科教育主导地位,树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制定《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加强人才培养顶层设计。

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探索科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新模式,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和院士工作室建设,建成100个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在建院士工作室、国医大师工作室和社科名家工作室177个。

在高职教育中,扎实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指导19所学校做好现代学徒制试点年检、验收及推广工作;实施赛教结合,开展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2019年国赛获奖108项,其中一等奖17项、二等奖27项、三等奖64项,承办数量和获奖成绩取得历史性突破。

在民办高等教育方面,民办高校的类型、模式、层次和专业呈现出既有纵向、又有横向的多样化特征,拓宽了高等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初步形成一个具有较大规模和较高水平的办学群体,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的骨干力量,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动力。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逐步增强

保证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

报告指出,在落实《高等教育法》法律第6条、第7条规定方面,我省持续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保证每市至少有本科、高职院校各1所,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

我省先后制定了《陕西省深化科技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大大地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

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所提高

全省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7822人

报告指出,在落实《高等教育法》法律第五章方面,我省全面下放省属高校用人自主权和高校职称评审权,实行备案制。将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编制单列、专编专用。推出侯伯宇等一批师德典型和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带动高校涵养良好的师德师风。下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队伍管理。创新引才方式,加大高层次人才储备,全省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27822人,具有博士学位17321人。其中“两院院士”44名、“千人计划”223人、“万人计划”146人、“长江学者”127人、“优青”33人、“杰青”74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61个。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稳妥推进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报告指出,在落实《高等教育法》法律第19条规定方面,省教育厅按照“客观公正、增减有序”的原则,采取综合考评高校录取率、报到率、计划完成率、就业率等指标,动态调整招生计划,引导高校加大投入、改善条件,提高培养质量。

根据我省各地高中基础建设、课程改革成效、教师队伍储备,以及关中、陕南、陕北高中办学差异等实际情况,稳妥推进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除单独考试招生的高职院校外,省内其他高校均实行综合评价招生,高职分类考试已经成为我省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

建立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

报告指出,在落实《高等教育法》法律第11条规定方面,将高等教育领域改革的核心权力分解落实到省级有关厅局和高校,并通过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督导、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朱静芝说,陕西每年为我省和国家培养了大量的研究性和应用性人才。但目前却面临前甩后追的紧迫形势,东西部高等教育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为进一步依法促进我省高等教育升级发展。报告建议,加大法律宣传贯彻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执行力,进一步推进高校协同发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法律体系建设。

□本报记者 薛生贵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