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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38条措施》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可获20至5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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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牟影影)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赵怀斌介绍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据介绍,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38条措施》),提出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国有资本预算每年列支2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鼓励民营企业承担科研项目、开展科研活动,支持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区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分类设立“孵化成果排行榜”,对评估优秀的给予10-30万元的补贴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给予20-50万元后补助支持、省级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30万元后补助支持、示范众创空间给予50-100万元补贴、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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