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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34期:第03版 工运纵横

《陕西省志·工会志(1992~2010年)》概述【连载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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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实行兼并破产、减员增效、下岗分流,造成一批职工下岗失业,1997年陕西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达39万人。全省工会把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和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作为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头等大事来抓。工会发挥群众组织特点和优势,一方面通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真实情况,提出工会的政策建议,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一方面开展送温暖、困难帮扶、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工程等活动,帮助下岗职工、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困难和实现再就业。省总工会从1998年12月起在全省工会系统自上而下建立特困职工、下岗职工信息月报制度,每月统计汇总,按季直送省委省政府领导。省总工会1998年进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调查,1999年进行12个困难行业情况调查,2002年进行百名下岗职工状况调查,2005年进行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调查,先后向省委省政府反映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下岗职工出“中心”向失业保险并轨的真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工会的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重视,所提出的政策建议多数得到采纳。陕西由工会组织的面向下岗职工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始于1997年,当年省总工会在西安先后举办五次下岗职工再就业洽谈会,促成1.3万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之后各级工会兴办职业介绍培训服务机构,省总工会积极推广西安市总工会办好下岗职工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工作的经验。2002年9月以后,省、市、县总工会陆续成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作为向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的服务窗口。2004年7月省总工会召开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会议,对1998~2003年全省工会促进再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各级工会建立职介、培训服务机构110多个,培训7.4万人次,职业介绍8.6万人次;各级工会共评树表彰再就业明星、创业带头人2300多名。2004~2010年,省市总工会每年联合举办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春季大型免费职介洽谈会,求职人员从下岗失业人员逐步拓展到农民工等群体。

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具体问题是工会维护职工经济利益的重要工作。按照全国总工会的统一部署,1992年、1993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工会广泛开展“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人心”的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1994年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从此送温暖成为陕西各级工会每年开年的第一件大事。1992~2010年,全省工会的送温暖活动规模逐年扩大,2010年实现对建档困难职工全覆盖、不遗漏。1995年4月省总工会建立“陕西省送温暖工程基金”,2010年年底基金本金5500万元。从1994年开始省委常委和副省长参加工会送温暖。全国总工会每年由书记处书记以上领导带领慰问团来陕西送温暖。由刘枢机倡导,省总工会2000年在全省工会干部中开展与困难职工、下岗职工交朋友活动。2001年省委省政府总结推广省总工会的经验,连续三年在全省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中开展与困难职工“交友帮扶”活动,全省72467名县处级以上党政干部、企业干部和工会干部结对帮扶77496名困难职工,帮助困难职工解决不少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广大干部受到教育,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2002年7月,郭永平提出职工“有困难,找工会”口号,要求加大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履行工会对职工的“三项承诺”: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没饭吃没衣穿,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的孩子失学,绝不让一个困难职工因生活困难发生意外。9月20日省总工会和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五市总工会同时建立集生活救助、再就业援助、信访接待、法律援助为一体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到2010年县以上地方总工会全部建立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形成全省工会帮扶体系。2002年9月省总工会紧急行动,通过各级工会调查摸底,帮助1324名当年考入国家统招普通高校的困难职工子女顺利入学。从2003年起,省总工会与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等联手,发起并推动全省每年秋季的“爱心助学”活动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后来助学对象扩大到困难农民工子女,范围扩大到考入职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的新生。在各种自然灾害面前,尤其2008年汶川大地震造成汉中、宝鸡等地严重受灾情况下,全省各级工会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党政安置职工生活,做好对受灾职工的慰问、救助和帮扶。1995年、1996年依托西安市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先后成立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安办事处和陕西办事处,逐步在全省范围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女职工特殊疾病、住院医疗、重大疾病和子女意外伤害等保障计划,为解决困难职工后顾之忧发挥了特殊作用。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全省1100多家国有企业工会兴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向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的生活必需品,成为工会送温暖工程的组成部分。

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首先要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健康。1992~2010年,尤其是2001年新修改的《工会法》和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全生产法》)施行后,全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做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查处、职业病防治、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为保持全省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0年,省、市、县总工会和省产业(厅、局、公司)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4017人,企事业工会及所属分厂(分公司)、车间(科室)工会设立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28113个,企事业生产性班组工会小组设立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50631人,全省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基本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1992~2010年,省总工会每年参加省政府组织的或者独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查处以及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全省基层工会和基层以上工会进行(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次数逐年增加。从2002年开始,以《职业病防治法》公布施行为契机,各级工会通过举办职工知识竞赛,与卫生、安全监管等行政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在全省广泛进行职业病防治社会宣传教育。根据省总工会建议,2009年、2010年两年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通力协作,在全省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1996年以后各级工会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逐步规范,至2010年省总工会直接参加企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37起。按照全国统一部署,1999~2010年,由各级政府领导挂帅、工会牵头、安全监管行政部门通力合作,把竞赛机制应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广泛持久开展群众性“安康杯”竞赛活动。

(撰稿:陈一民 董雅芳 陈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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