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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99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国民体质监测拟调整为日常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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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3 月3 0 日,在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全体会议上,省体育局局长王勇作了关于《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说明。

《条例(草案)》将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由每五年一次调整为日常性开展,新增了全民健身运动会、全民健身赛事评选、特色健身活动等条款,新增学校体育章节,包括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考试、评估监测和学生运动技能等内容。

我省是全国较早制定全民健身地方性法规的省份之一。2 0 0 7 年颁布实施《陕西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全省公共体育设施量质齐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 .9 平方米;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1 6 4 0 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省市县三级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实现全覆盖。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条例》的相关内容也与之不尽一致,亟需对《条例》进行必要的充实细化和修改完善。2 0 2 0 年3 月,省人大将修订《条例》列入立法预备审议项目后,省体育局随即启动《条例》修订工作。

《条例(草案)》在完善健身设施方面,厘清了没有管理单位和受赠的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主体;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保障、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管理要求、开放时间和住宅区体育设施建设要求等内容,使其与上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持一致。

同时,在完善服务保障方面,《条例(草案)》新增政府购买体育服务内容,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全民健身;新增体医融合内容,助力健康陕西建设;新增各级相关部门对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情况监督、指导等内容,确保其有力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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