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第7700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5 月1 日起施行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 薛生贵)3 月3 1 日,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通过《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自2 0 2 1 年5月1 日起施行。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包括总则、管理体制、投资促进与贸易便利、金融服务、“一带一路”经济合作与人文交流、推进西部大开发、服务与监管、法治保障和附则共9 章,7 4 条。

《条例》明确,自贸试验区应当创新空港、陆港联动发展机制,构建内陆地区效率高、成本低、服务优的国际贸易通道和“一带一路”交通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建设西安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和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优化、拓展班列线路,布局境外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多功能、综合性、数字化中欧班列(西安)服务平台,拓展中欧班列(西安)境内区域集拼和跨境电商、快件、邮件业务。

《条例》要求,自贸试验区应当发挥区位优势,构建现代化大型航空枢纽“集疏运”体系。利用第五航权,引进更多国际客货运航线,拓展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建设高效、便捷的中转机场。建设以航空运输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产业体系,建设临空经济示范区。

《条例》还规定,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以及研发中心,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执法联络网络建设。

关注公众号,随时阅读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