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维)3 月3 0 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商务厅印发《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用1 7 条“干货”完善我省市场制度体系,推进市场提质增效。
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取消全省(除西安市外)落户限制,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建设全省统一高效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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