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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49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陕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达33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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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院刚)截至目前,陕西省文物局认定的陕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总数达到331处,标志着陕南地区完成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工作阶段性任务。

陕南地区是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第二批)》中“川陕片区”和“长征片区(红二十五军)”的重要组成部分,百年的革命奋斗历史给陕南留下丰富的革命文物资源。

为加强陕南地区革命文物工作,陕西省文物局启动陕南地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专项调查,由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牵头,联合陕西省文化遗产研究院和陕西省文物保护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实施。2020年5月以来,调查队员分别在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的28个县(区)开展全面调查工作。

今年5月,在陕西省文物局指导下,汉中市、商洛市和安康市文物管理部门邀请党史研究、革命文物保护等方面专家,分别组织召开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认定会。会议以《陕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专项调查》成果为基础,从文物价值、党史依据、保存状况等方面认真讨论,提出建议名单并经各市县文物部门征求多方意见,按程序认定,新增革命文物176处,外加我省去年公布的第一批革命文物中陕南的155处,截至目前,认定的陕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总数达到331处。

陕南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调查工作是陕西省文物局加强革命文物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协同推进革命文物调查、规划和保护的一次有益尝试。本次调查立足摸清家底,着眼系统性保护,除在传统文物调查方法外,还增加文物保护、规划等所需相关调查数据,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遗存进行保存状况评价和安全评估,提出保护利用计划,为后续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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