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59期:第02版
综合新闻
我省允许医生在线复诊部分常见病、慢性病
本报讯(李琳)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确保医疗质量和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在线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服务;允许医师在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意见》指出,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2019年,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条件成熟的公立医疗机构推广“智慧药房”,将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衔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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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支持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互联网企业,发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2019年,省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到2020年,省内三级医院全面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2020年,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并逐步延伸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条件成熟的公立医疗机构推广“智慧药房”,将处方系统与药房配药系统衔接,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药事服务。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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