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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压力影响陕西城镇居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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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居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和一系列消费升级政策的出台落实,近年来陕西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日前,为进一步了解陕西城镇居民家庭住房压力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利用2016-2018年居民收支调查样本数据对不同类型的城镇住户进行了分析研究。

研究显示,2018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2平方米。住房价格上涨对居民消费有明显的挤出效应,但对居民消费结构影响不大,无房户的消费支出对住房价格上涨最为敏感。

伴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服务性消费快速发展。2017-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810元和33319元,而同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20388元和21966元。2018年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3.5%,已经逐步成为居民消费的“主力军”。虽然在西北五省中占比最低,但消费增长仍然具有较大潜力。

其中,无房户收支较低,吃、穿、住等生存型消费占比较高,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达55.8%。另外受房租支出影响,无房户居住支出低于其他类型住户。

有房有贷户收支最高,生活质量较高。2018年,有房有贷户户均房贷支出约为18159元(人均5571元),考虑房贷支出后,有房有贷户的实际消费能力低于无贷户,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消费的增长。另外在交通通信、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支出占比明显较高,生存型消费占比较低。

近两年来房价上涨不仅使无房户的购房负担加重,对居民消费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同时也降低了有房户的平均消费倾向。

随着城市房价的上涨,随之而来的各种房屋租金、装潢材料、工价等水涨船高,不同住房群体居住支出占比普遍提高。

调查显示,超九成住户房贷小于收入四成,75.5%的有房贷住户2018年家庭房贷占收入比小于等于20%,陕西有11.8%的城镇家庭需要归还住房贷款,11.1%的家庭没有自有住房,77.1%的家庭有住房且不需要还房贷。其中,青年人住房压力最大,年轻夫妻无子女户房贷占收入比重最高,对绝大部分城镇住户而言,购房的主要原因是刚需而不是投资,2018年陕西仅有11.8%的城镇住户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目前,房价上涨虽然不会明显提升居民归还住房贷款和利息的压力,但是对消费支出的抑制作用却很显著。因为房价的上涨导致许多城镇住户不敢消费,由于无法判断未来房价上涨的幅度是否会下降,许多无房户为购房打算只能缩减消费,“稳定房价”才能提高消费信心。

除此之外,要促进消费升级,首先就要解决刚需购房需求,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和无房户的住房需求。同时进一步完善和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居民家庭“住有所居”。

针对当前工资性收入是陕西城镇居民增收的主导动力这一特点,要进一步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大稳企稳岗的力度,还应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加强收入再分配,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中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为居民消费“开源”。(本报记者 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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